(1)對于國家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以及國有資金投資、政府投資項目和國際組織如世行貸款項目,必須要進行招投標。
(2)《關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將五種合同依法認定為無效,包括:
承包人未取得建設施工企業資質或超越資質等級的;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的;
建設工程必須進行招標而未進行招標或者中標無效的;
承包人非法轉包建設工程的;
承包人違法分包建設工程的。
因此,對于承包主體的資質審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終效力問題。實務操作中,律師修改施工合同時,合同雙方在前期大多經過了相互摸底階段,但仍需要從具體合同特點角度予以分析。
04 注意審查組成合同文件的順序
05 注意審查對監理工程師、發包人派駐工程師權限的設置
06 注意審查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約定
07 注意審查對于工期順延的約定
08 注意約定對于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的條件和程序
09 注意審查合同價款的確定方式
10 注意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方式
11 注意審查關于工程變更的約定
12 注意審查關于竣工驗收和結算的約定
13 在施工合同違約責任約定的審查過程中的注意點
14 關于合同生效時間、地點效力的約定審查
15 關于爭議解決途徑、地點的約定審查
16 其他注意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