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起景區違建別墅事件引發輿論關注。近日,河南信陽平橋區震雷山風景區內73套違建別墅被依法沒收。根據當地政府于本月初發布的違建別墅搬遷公告,屬于依法沒收范圍內的73套違建別墅,將于11月30日前完成沒收、協議簽訂、按時交房工作,12月5日前完成未交房戶的強制清退工作。
11月11日,信陽平橋區政府辦副主任李炳炎回應稱,此事政府存在過錯,將出資數千萬補償,這也證實了地方政府在違建別墅事件中的“過錯”。
11月3日,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政府下發《關于震雷山風景區內違建別墅戶搬遷的公告》。公告稱,平橋區人民政府將依法依規對震雷山風景區內的73套違建別墅進行沒收。
上述公告顯示,沒收區域有三處,分別為宗地(一),位于平橋公安分局北側、雷山居委會九組,東鄰九組山林地,南鄰公安局家屬院、西鄰九組山林地、北鄰九組山林地,占地面積33.04畝,共22套;宗地(二)位于平橋區委黨校西側,雷山居委會十組、十一組,東鄰震雷山文化廣場、南鄰9組山林地、西鄰月牙湖、北鄰十一組山林地,占地面積38.04畝,共45套;宗地(三)位于平橋區委黨校東側、雷山居委會十一組,東鄰茶場、南鄰茶場道路、西鄰市紀委留置中心、北鄰南灣林場,占地面積25.46畝,共6套。
公告稱,2019年11月30日前將完成沒收、協議簽訂、按時交房工作,12月5日前完成未交房戶的強制清退工作。配合完善法律手續,并根據搬遷時間(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按照評估價給予補償;對拒不配合完善法律手續,或自搬遷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內未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未按時交房的不予補償。
11日,信陽平橋區政府辦副主任李炳炎表示,震雷山風景區內違建別墅與政府政策有關。在別墅建設時,信陽市政府以及平橋區政府曾支持和鼓勵他人到此購地建房,并與政府簽署協議。當時政府支持建房者邊建邊完善手續,后期因該片區域被國土資源部衛星遙感監測,認定為違建。
李炳炎稱,后期政府曾向河南省國土部門爭取為73棟別墅辦理手續,因法規政策不允許,最終未能實現。因此,政府在這個過程中存在瑕疵和過錯,經信陽市政府研究決定,將出資數千萬用于違建別墅的拆遷補償。
“對于73棟違建別墅的情況,之前該處罰和追責的已經進行了處理”。李炳炎說,此事中相關部門可能存在問題,紀檢部門將繼續追責。
有媒體稱,有涉事業主建房裝修花費超300萬。對于補償金額問題,李炳炎介紹,目前,僅按照別墅建筑成本價進行評估補償,逾期者將強制清退。“這個補償價僅僅是蓋起這個房子原材料的價格,有專業的評估機構估價。如果在規定時間簽約,就按照這個補償,要是沒有按照規定的時間簽約,那可能要在評估的基礎上扣減20%,甚至不予補償。”
附近村民透露,當初開發商征地時,說是要建養老院,對大家都有好處,不知為何成了別墅。
明知道違規違法,為何還會鼓勵開發商購地、業主購房;到底是誰拍的板;其中到底牽涉怎樣的政商利益勾連;又是否存在著不當的利益輸送……這些問題,顯然都應該隨著違建一事的浮出水面而“真相大白”。否則,不明不白的沒收、清理、補償,既難言公道,也不利于警示后來人。
以建養老院的名義行建別墅之實,明明知道是違規操作,還鼓勵投資,這樣的違建,不只是破壞生態,也是在破壞地方法治和政府公信力。所以,當地要“償還”生態賬,更要修復違建背后的治理漏洞。而實現這一點,就要從嚴查責任開始。
今年上半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關于別墅項目建設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地方梳理2003年以來的別墅項目,并上報違建別墅的違法違規問題、產生原因以及處理過程中面臨的問題等。
在此背景下,震雷山風景區違建別墅從當初“支持鼓勵”到現在依法沒收,顯然需要更清晰的責任梳理,而不能光沒收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