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PP模式、BIM技術變革建筑行業的同時,EPC再次成為很多建筑企業(設計、施工、監理、造價)等關注的熱點。在行業的大勢所趨之下,2017年度是否在國內建設工程項目中提出EPC的幾率更高?
先來回顧一下2016年住建部以及各地住建廳出臺的文件中相關到EPC的部分:
1
2016年,工程總承包的發展情況
12月28日,湖北省住建廳針對工程總承包釋放了五項政策紅利,進一步推動了工程總承包的發展。自2016年2月21日,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嚴格實施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推廣工程總承包模式之后,住建部、地方住建廳紛紛出臺文件,努力推進工程總承包模式。
2
2016年5月
住建部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工程總承包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大力推進工程總承包” 。建設單位在選擇建設項目組織實施方式時,優先采用工程總承包模式。
3
2016年7月
廣西印發《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總承包發展的指導意見》。
4
2016年8月
住建部印發《住房城鄉建設事業“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大力推行工程總承包,促進設計、采購、施工等各階段的深度融合。
5
2016年8月
四川住建廳印發《四川省政府投資項目工程總承包試點工作方案》。
6
2016年12月
湖北住建廳印發《關于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總承包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針對工程總承包,釋放五項政策紅利。
海天小編來看,目前住建部和省市住建廳提出的總承包多是面對市政工程試行的要求。從去年開始大力發展的和政府資本合作的PPP模式大多是市政建設工程的項目,一帶一路的海外項目同樣也是青睞于EPC總承包,分包模式對于這類項目來說操作性差不便于管理。
EPC模式有幾下優勢:一個總價合同,便于控制成本;項目實施效率更高,縮短工期;降低工程造價;變更少,施工方案“私人訂制”。在成本爭奪時代,尤其是PPP模式下的建設工程,成本與回報是項目方重點關注的內容,總承包也不是單一地降低成本,有效的降低成本往往是在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的基礎上,通過技術性手段或者是其他的有效性管理來降低,這也是EPC模式的優勢。
毫無疑問的是,2017年EPC不一定是眾多建設工程項目的標配,但是一定是很多建設項目在招標階段會被要求的,對于建筑承包企業來說,分包是針對精細化流程某個環節的技術優勢展示,總包則是企業對于建設工程項目的整體性的管理和控制,還要在實際的承包環節和上下銜接單位保持流暢,比如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的完美銜接,這其中也會考驗雙方對于BIM技術的交流和對接,造價單位和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對接,這其中包含的面也較多,如何處理是關鍵。
(文章資料參考:微信公眾-建造師內參)